关于“加快城市道路建设
完善城市交通体系”的专题协商报告
按照《包头市2019年度政协协商计划》和《包头市政协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市政协围绕“加快城市道路建设,完善城市交通体系”进行了专题调研和协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道路网络建设情况
随着城市建设快速发展,我市中心城区已基本形成以市级行政商业中心和区域性服务中心为主体的“一市、两城、多片区”的多中心带状组团城市布局形态,基本形成以“五横八纵”为骨干的较为完善的现状路网格局。截止2018年底,我市城区总人口193.62万人,建成区面积211.12平方公里,道路长度1633.21公里,道路面积3035.31万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15.68平方米,建成区路网密度7.74公里/平方公里,建成区道路面积率14.38%。目前,按照市四区和稀土高新区道路规划,已全线建成贯通的道路269条,部分建成需要继续征拆打通的118条,全线未建的198条。中心城区及生产生活密集区域,道路已全部按规划建成,道路路网已形成;依据《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中心城区城市道路面积约50平方公里,人均18.54平方米。
(二)机动车与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发展情况
随着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中心城区范围及人口规模有较大增长,城市交通发展十分迅速并进入了快速机动化阶段。截止2018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73.1万辆,比上年末增长6.6%。按此速度发展,5年后(2023年)包头市个人汽车保有量将达到85万辆,城市道路及交通设施的增加量远远低于机动车的增加量。我市城区共有68条公交线路(其中市区线有50条,郊区线有18条),公交线路总长度约为1100km,公交线路网基本覆盖了中心城区建成区主要道路。。
二、存在问题
(一)现有的路网结构不能满足城市交通的实际需求
包头市城区主干道路网密度1.02公里/平方公里(国家标准0.8-1.2公里/平方公里),次干道路网密度1.47公里/平方公里 (国家标准1.2-1.4公里/平方公里),支路网密度1.03公里/平方公里 (国家标准3-4公里/平方公里),平均路网密度为3.54公里/平方公里。目前我市城市道路等级划分主要依据为道路红线宽度,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路网配比仍不合理,缺乏对道路功能及道路周边地块用地性质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导致部分道路的等级与功能不符,不能完全发挥其承担城市主要交通的任务,交通性主干道功能逐渐减弱。此外,支路网密度与国家标准相比差距较大,公交路网也不够完善。
(二)市区道路交通配套设施不足
一是市区机动车停车泊位严重不足。目前,市四市区内道路和公共停车泊位一共约为20万个,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与目前机动车保有量73.1万辆严重不平衡。这种矛盾在繁华路段、重点窗口部位表现得尤为突出,潮汐现象非常明显,白天商业区、单位停车矛盾大,夜间居住小区停车矛盾较大;大型医院和学校配套的停车泊位严重不足,导致周边道路的拥堵非常严重;昆区、青山等区域的老小区在早期开发时对私家车进入家庭的估计不足,停车矛盾尤为突出。二是没有实施城市建设交通影响评价机制。在新改建扩建道路过程中,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配套建设重视不够,没有形成交通安全管理设施与道路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及同步使用的有效机制,造成部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不完善、不规范、不统一。
(三)慢行系统建设单一,设施不够完善
目前,我市慢行系统中现状沿路步行道宽窄不一,基本以行道树形成的单一景观为主;沿路路面铺装设计简单,公厕、休闲座椅、夜景照明等设施缺乏,很难形成有趣的步行景观空间,景观形象过于平淡。慢行系统绿化景观已成特色,但精细化软环境仍需提升。此外,机非隔离设施不足,有些非机动车道缺少明确的通行标识,机非相互影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部分慢行道横穿城市交通性主干道及210国道,对机动车通行造成干扰;慢行系统只考虑中心城区,对于外围部分风景旅游规划不全面,缺乏对骑行旅游的引导。
三、对策建议
(一)积极优化市区路网结构
一是从规划层面重新审视城市交通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坚持城市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强化交通规划与城市规划、空间布局、土地利用的衔接,在城市建设时充分考虑交通系统的承载能力,使城市交通从适应城市空间布局,逐步转向引导城市空间发展。二是开展快速路规划编制工作,优化城市道路网络功能和级配结构,初步构建“一环、五横、八纵”的快速路网格局,建成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络系统。三是强化主次干路、支路建设,提高建成区路网密度和道路通达性。按照轻重缓急和分级建设的原则,逐步完成白云路、民族西路,昆河东路等未按规划全线建成的道路建设任务。同时需要按照国家要求的“窄马路,密路网”的要求和新标准调整道路等级,适度增加支路网密度。四是完善城区道路“微循环”系统。按照“提升次干路、完善支路和畅通街巷道路”的思路,加强路网“微循环”系统建设,打通断头路,改造瓶颈路,优化错位路,增大路网密度,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五是要推进快速公交路网建设。根据包头市的客运走廊分布、城市轨道交通走廊布局以及快速公交的功能要求,加快推进四横三纵共7条快速公交路网建设(四横为团结大街—文化路、钢铁大街—建设路—巴彦塔拉大街、黄河大街—东西门大街、友谊大街—民主路;三纵为白云路、民族东路—阿尔丁大街、建华路)。六是尽快按照快速路标准完成110国道改造工作,疏导城市东西向交通,带动110国道沿线地区发展。
(二)加强道路交通配套设施建设
一是要加强停车静态交通管理。修改完善《包头市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配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的建设、管理责任主体,完善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的建管各项工作机制。编制完成《包头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确定市区停车总体发展策略、停车设施供给体系及引导政策,明确社会公共停车设施布局和规模。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吸引鼓励企业投资立体停车场等停车设施建设。加强对挪用停车场的整治,恢复停车功能。改革市区现有停车收费标准,建立分区域、分路段、分时段的多层次停车收费标准,择机向社会推出。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停车的整治力度,落实规范管理。加大对路内临时停车的管控力度,保障道路通行秩序。推进停车诱导系统建设,提高泊位利用率。二是要建立交通影响评价制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充分考虑项目建成后的交通承载能力,全面建立重大建设项目交通影响分析评价制度,出台《包头市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办法》,将交通影响评价纳入审批程序,对新改扩建公共建筑、住宅区、商业街区、旅游区、物流集散地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并将交通影响评价作为项目规划审批的前置内容,避免新建居住区的过度集中,促进“职住均衡”,减少潮汐式交通,消减城市交通负荷,保持道路交通平衡状态,对不能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打造慢行交通系统
一是要建设特色慢行网络,连通公共活力空间。以“分区+分级”的规划原则,针对不同分区的特点,配置不同等级和密度的步行与自行车通道和设施。依托城市道路建立生活性慢行系统,以服务城市居民的通勤、通学和日常活动为主,其网络规划中最核心的是道路空间资源的分配与优化,从平衡市政道路慢行与机动车路权关系的角度出发,对步行区宽度、非机动车区宽度、设施区配置及宽度、机非隔离、步行与非机动车分隔、路面铺装等六个主要方面进行控制和引导。二是要打造慢行服务节点。结合城市公园、滨河湿地、山南郊野公园、文化旅游产亚、大型商业服务设施建设慢行系统,串联包头山、水、林、田、湖、草原;设置自行车停车设施,保障公交+自行车+步行的绿色出行方式配套设施齐全。